2020/07/01
根据财政部、工信部、科技部、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开展2016-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和2017-2019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清算申报的通知》(财办建〔2020〕41号),广西壮族自治区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3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,涉及新能源汽车38297辆,补助资金68209.5279 万元。按照清算通知要求,广西壮族自治区对上述3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,重点对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、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实地抽查。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,3家企业38297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监督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。
公示时间:2020年6月30日至7月6日
联系方式:
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汽车处:0771—8095127
自治区财政厅工业交通处:0771—5334977
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:0771-2803958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与服务业处:0771-2328563
传真:0771-8095129
通信地址: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
电子邮件:gxgxtqcc@163.com
附件: 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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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广西2019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